美国公司设立优点
1、树立国际形象,国际法律地位高,受美国政府保护,认受性极好;
2、拥有国际品牌,名称选择自由,无注册资金要求;
3、降低税务负担 (利用国际转让价格分配利润和费用,如不在美国本土经营业务,可免收任何税款);
4、LLC公司成员(董事股东职员)可为一人,经理人或成员不需要定居美国或是美国公民,成员数量不受限制;
5、后续服务简单(公司法完善);
6、签证及移民便利 ( L-1 跨国公司经理签证, 第一优先移民);
7、成员和经理无须在美国居住或召开会议,也不必是美国居民;
8、银行系统先进 (网上银行完善,无外汇管治,资金进出自由);
9、反向投资 (成立海外公司可以在大陆投资,成为外资企业、或合资企业。享受外资的待遇优势);
10、公司可以购买,保持或变卖,转让其资本;
11、公司可以发布投资股票,服务,个人财产或不动产的租赁和其它服务项目。